方山县开展创业就业标兵评选

2023-08-25 10:02:56 来源:黄河新闻网


(资料图片)

就业是民生之基、创业是富民之源。8月21日,从相关部门获悉,根据方山县委、县政府安排,由方山县委宣传部、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方山县就业创业中心具体承办的“全县创业就业标兵”评选活动全面启动。

据了解,本次活动评选范围和名额为具有方山户籍或在方山县域内创业就业的人员,共评选9类人员,其中大学生、失业人员、返乡人员、退役军人、吕梁山护工、方山装潢工各3—5名;妇女、残疾人、农村党员各1—3名。参评的具体条件为:大学生创业就业标兵需近5年内毕业的大学生;失业人员创业就业标兵需办理过失业登记,且积极主动创业,不等不靠,为失业人员再就业树立典型,为国家和社会减轻就业压力;返乡人员创业就业标兵需曾在本地或者异地务工的方山籍人员;退役军人创业就业标兵需退出中国人民现役后,积极创办经济实体或者其他服务机构,努力为国家和社会减轻就业压力,积极为社会解决就业岗位,在带动复转军人自主创业方面成绩显著,形成较大示范效应;妇女创业就业标兵需具有本县户籍的妇女,积极为社会解决就业岗位,在带动妇女就业创业方面成绩显著,形成较大示范效应;且大学生创业就业等以上五类标兵还必须具备带动就业5人以上,企业经营1年以上。吕梁山护工就业标兵需持有吕梁山护工证,且诚实守信、稳定就业、口碑好、不甘贫穷落后,敢于挑战自我,具有模范带头作用;方山装潢工就业标兵需2018年以来,带动转移就业人数100人以上,并在就业扶贫、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等重点领域带动效应明显,取得较好社会效果的,有较为稳定的就业岗位;残疾人创业就业标兵需具有本县户籍的残疾人(持有残疾证),积极为社会解决就业岗位,在带动创业就业方面成绩显著,形成较大示范效应,并能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带动就业能力,企业经营1年以上;农村党员创业就业标兵需具有本县户籍的农村党员,通过带头创业就业实现脱贫致富,形成较大示范效应;积极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通过“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形式;创立种植、养殖实体,形成一定的生产规模;辐射带动周边2户以上特困农户脱贫致富。

方山县人社局局长王军说,本次活动评选程序分发布公告、推荐自荐、组织评审、评选公示等环节。评选结束后对创业就业先进标兵进行表彰,县融媒体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制作标兵事迹视频合集,在融媒体矩阵多渠道播放,组织颁奖仪式,并向上级媒体推广宣传。就业创业评审小组给予一定奖励。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该县要求各镇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推荐,多渠道、多角度发现挖掘创业就业典型;评选推荐应实事求是,确保推荐人员事迹真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审核,从而评选出群众公认、社会认可的创业就业先进典型。(肖继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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