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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排查整治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进一步强化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加强防范各类安全事故,近日,市住建局印发《通知》,定于即日起至2023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临边洞口防护缺失、不规范和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
《通知》明确
整治重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临边洞口防护、预防高处坠落等三大方面。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在做好项目开(复)工的同时,认真查找和分析本地建筑施工临边洞口防护缺失、不规范和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要指导、督促本辖区内工程各方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通知》要求
一是压实各方主体责任。 建设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督促施工、监理等单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施工总承包单位要落实施工安全管理责任,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临边洞口防护、防高坠全面排查检查;监理单位要落实安全监督责任,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防护设施不规范、施工“三违”行为等应及时督促整改。 二是强化施工现场防范措施。 做到落实安全防护要求,无防护不进场;完善安全技术保障,无方案不作业;强化施工过程管控,安全防护可靠;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不培训不上岗。 三是加强监管指导。 各县市区住建局应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针对临边洞口防护缺失、不规范以及高处作业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原因,严格纠正习惯性违章行为,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一律依法严肃处理。
《通知》强调
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监督执法,对问题突出、存在事故隐患的,既查实体隐患,更查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和制度执行情况,严肃追究责任主体和人员的责任;同时全面分析评估,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全面提升建筑施工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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